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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要登記 新人不懂 搶辦公證 中時電子報
更新日期:2008/05/12 04:16
 結婚制度將有重大變革,本月廿三日後,儀式婚即沒有效力,必須雙方到戶政事務所登記。但因政府宣導不足,讓很多新人不知該怎麼結婚;網路上還有人以為,從此法院不辦公證結婚,急得團團轉,不少人趕搭「末班車」,以致法院公證大爆滿。

 台北地方法院新店公證處本周末(十七日)有四十八對新人登記,比以往多出許多,理由都是「喜歡這種儀式」。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保證說,一定會繼續辦理公證結婚,但新人務必記得要去登記,否則參加了公證結婚也是徒勞無功。

 新規23日上路 要二證人登記

 國內民法有關結婚的規定,過去只要有公開宴客儀式、並有兩名以上證人就算成婚。五月廿三日後,民法修正案生效,儀式婚再也沒有法律效力,改採「登記主義」,即新人必須一起到戶政事務所提出書面,並有兩名證人蓋章,才算完成終身大事。

 新規定即將上路,但很多新仍人搞不清楚到底怎樣才算「結婚」,更多人誤以為法院公證結婚也只是「儀式」,從此走入歷史。網路上以結婚為主題的部落格內,有網友說,她喜歡那種在法官公證下互許承諾的感覺,如今至廿三日只剩沒幾天準備,她很慌張,提醒新人把握最後機會,否則會「徒留悲憤」。

 以為停辦公證 公證處大爆滿

 即將步入禮堂的劉小姐坦承,她可以捨棄宴客或拍婚紗等繁瑣細節,但堅持一定要有正式儀式才算結婚,公證就是最好的選擇。很多人都不斷催她趕在制度變更前結婚,否則以後只是草草登記就當太太,心理上實在無法接受。所幸經詢問確定公證儀式並未廢止,才把婚期定在六月初。

 台北市婚紗攝影同業公會認為,儀式婚沒有法律效益的改變,短期間應不影響婚紗攝影業,香港也採註冊登記制,但最近一、二年,香港民眾還是流行到台灣拍婚紗照。業者郭小姐說,她觀察香港的現象,婚紗業仍有市場。

 婦團很支持 婚紗業不怕沒市場

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指出,登記制對很多沒有經濟能力的年輕人有相當吸引力,因為傳統結婚要「風光」,造成很多人借錢娶老婆,未來儀式不重要,宴客就可量力為之。

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8/05/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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